——安乡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四到位”狠抓农业综合开发基础建设施工质量
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改善的重要物质基础,建设好农村基础设施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在农业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过程中,我县始终坚持“三位一体”的质量监管体系(即开发办工作人员、监理公司监理员、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全程监管工程质量),“四到位”狠抓农业综合开发基础建设施工质量,提升了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整体形象,工程建设质量得到了各级领导、基层组织和项目区农民的认可。
一是监理职能明确到位。往年施工方对待监理的态度多半是随着甲方的感觉走,很多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往往是:牛过田坎扯尾巴,想纠正难,不纠正更难。导致这一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还是我们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认为只要出钱完善手续就可以,监不监理无所谓。结果是自己既要当业主,又要当监理,手忙脚乱,费力不讨好。年初,我们先后三次召开有监理公司参加的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协调会,对监理公司授实权,明确监理人员负实责,办实事。监理人员有权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施工企业给予停工、返工和推倒重来的处罚权利。通过授实权、明实责的权利分配,达到了农开办人员不在施工现场与在施工现场一个样的质量监控效果。
二是评议程序组织到位。在施工过程中,我县在坚持每天监督巡查的基础上,还根据工程进度每7天进行1次小评比,每15天进行一次的中评比,每30天进行一次大评比。每次评议除农开办分管项目负责人、项目股长、监理员、施工队法人代表参加外,我们还邀请项目村负责人、村民代表参加现场评议投票。对照施工标准排名次,每次排名结果记录在案。待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年度工程质量的总评议,连续两年评为末位的施工队伍,给予退出安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市场的处罚。
三是返工指令执行到位。前些年,往往停工令、返工令很难执行。近两年,只要有了停工令、返工令,农开办工作人员、监理员和村干部就坚守现场不走人,你不返工,就不准你开工。如:2008年项目建设启动后,发现第二标段的清水现浇渠板面和伸缩缝有问题,我们就立即召集质量监管“三方”和各标段负责人现场处理,由监理公司开据《农业综合开发质量问题处罚通知单》,勒令标段负责人对已浇注的80多米现浇渠限期拆除返工,损失自负。通过2009年强制执行的震慑作用,上半年项目有两个标段,因装模抬高,虽然板面平整,但影响了线型美观,施工方自觉地进行了拆除重建,为此,施工方损失了1万多元。
四是处罚措施兑现到位。处罚分两种,大处罚返工,小处罚罚款。大处罚无条件强制执行后,小处罚又难兑现了。过去,我们规定对小瑕疵每处50-100元罚款,一个工期积累下来,数额大,在不忍心的作用下,处罚很难到位。后来改为每处罚15元,不轻不重,取名为罚“面子”钱。这种不痛不痒,面子难过的小处罚也就好兑现多了。以上半年工程为例,我县先后组织施工现场评比活动18次,纠正违规操作施工3起,对不按施工程序施工的施工队,限期整改3起,小型破损、裂缝等瑕疵返工处理162处,罚款2430元,奖励第一名施工队资金1230元,奖励村质量监管员2名1200元。
供稿:安乡县农开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