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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考察报告

                孙连喜 陈新传 朱云道           

    为了学习、借鉴国外农业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更好地组织实施世行灌溉农业二期项目,我们对日本农业协同组合(以下简称农协)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考察。考察期间,我们先后走访了大阪府南农协、大阪府立农林技术中心、爱知县农业试验场、爱知县丰明花卉批发市场,对大阪府、爱知县、名古屋市、东京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调研,并访问了有关农业学者和农户。通过听介绍、访农产、看现场,我们对日本农协的创立背景、组织形式、业务内容、发挥的作用等有了一定的了解。尤其是日本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重视和支持农业,充分发挥农协的作用,促进农业发展的一些做法给我们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一、日本农协的概况
(
)日本农协的产生与发展
农协是农业协同组合的简称,是以农民互助合作、维护提高农业生产和生活水平为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农业综合性服务组织。它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改善农民社会经济地位、沟通政府与农民的联系为宗旨。
日本家协始建于1948年。它是在战后产业组合的基础上,依据农业协同组合法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广大农民在生产:实践中感到个体农户力量薄弱,难以与财团竞争.又缺乏交流。大家为了生存,分享成果,扩大协作范围,几个农户(15家农户即可成立一个农协)联合到一起,进行互助合作,出现了最早期的农协雏形、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渐趋激烈,一个个小的互助合作组织面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无力参与更加激烈的竞争、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两个或更多的互助合作组织进行合并(合并方式有吸收合并和彻底合并)并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拓展业务,完善功能。建立健全组织网络,逐步发展为一个区域性组织。目前,日本共有综合农协2472个,专业农协3513个。现有正式会员346万人,准会员350万人,平均1个综合农协有会员 3000多人。1948年大阪府有280个农协组织,现在仅存37。日本农协经历了由小到人,由弱变强,逐步壮大,优胜劣汰的发展过程。
(二)日本农协的组织形式
    1
、农户与农协。农协的经营主体是农民(组成成员),所以农协所开展的所有业务,均农民自主参加农协经营活动才变为可能。
日本几乎所有的市、町、村都设有农协组织,所有的农户都参加了当地的农协。
    2
、农协会员的纲领。农协会员的纲领:我们维护我们的组织,通过组合共同谋求地位的提高;通过组合,使经营与生活合理化,提高效率;将信义与友爱带入组合,发挥合作的力量;与全国的组合联于,不断加强组织间的合作;通过组合运动,与同志们一起建立和平的社会。” 
    3
、农协的种类。农协有综合性农协,亦有专业性农协,、像大阪府南农协属综合性的农协,它承担多种:有的农协因所处的地区条件不同,其业务的构成比重亦有所不同,如在城,市周边的商业区,则偏重于信用业务;像爱知县的丰明花卉批发市场,则是专门从一事业务的专业农协。
    4
、农协联合会金笔犹如多个农户集中力量建立了市町村级农协一样,这些地区建立起来的单农协又在都、道、府、县或国家一级集中起来,形成联合会、联合会具有业务量大、专业性强的优势;联合会按照部门类别专门负责处理单-—农协的各种业务,承担协助单一农协的任务,以更有利而且有效地实现协同组合运动,
5
、农协中央会” 农协中央会途作为综合指导组织,统一协调都、道、府、县农协和联合会的相互关系,同时负责一农协的相关业务指导,监督农协的业务和经营,特别要检查单一农协的财务经营状况,并随时纠正指导。另外,农协中央会一方面负责向都、道、府、县乃至国家提出意见和要求,另一方面还要负责培养教育在农协厂作的职员和指导员。
(
)日本农协的服务内容
日本农协组织服务内容广泛,功能齐全,集中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
、指导业务。是指导农户农业经营,不仅是技术指导,而且还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帮助。二是生活指导,它主要是针对组合成员的生活作全面指导,其范围极其广泛,包括消费、健康、文化、娱乐等等,接受农协指导后,出现任何不良后果都由农协负责。
    2
、贩卖业务。即集中农民的农产品, 统一出售。实施过程中,要有计划的组织生产,二要统一规格标准,这样既可稳定农产品的价格,又有利于销售。
    3
、购买业务。该业务是负责统一购买农民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然后供应给组合成员。不仅有计划的采购,而且可以节省流通费用,达到价廉物美。
    4
、信川业务。农协的信业务是组合成员彼此间的互相存款。以达到相得益彰、互相贷用长期低息的农业生产资金或生活资金的目的。
    5
、保健福利业务,该业务是为保障组合成员健康,开展疾病预防和治疗工作。
    6
、互助业务。该业务目的在于,当组合成员遭受意外的灾害时,能帮助其弥补损失,以求农业生产和生活的稳定。
(
)日本农协的地位和作用
日本农协是农业生产的实际组织者和农业生产及新技术推广普及的主要指导者。不仅组织结构严密,服务健全,而且在建设管理亡还有极其显著的特点。一是完全按市场要求和价值规律办事,不受市、町、村政府的行政干预,具有独立性;二是农协的领导机构和服务人员完全由民主选举产生,具有民主性。三是业务活动透明公开,服务全方位,多领域,具有权威性。
    
组织严密的农协是农民联系市场流通的唯一载体,是农产品变为消费品的唯一十间环节,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及相关服务几乎全由农协组织协调,农户一般不直接面对市场,农民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和产出的产品,绝大部分由农协负责供应和销售。据爱知县农协资料, 1995年销售额为1903亿日元,大米的 90%,果蔬等产品的70%由农协负责集货销售。从生产种子的提供到产成品销售;从生产设施的提供到金融保险;从防虫治病到新品的引进种植,农协都有自己专门的服务机构承办,一家一户办不到、办不好的事,农协可以全包下来。日本农协还根据不同产品,成立专业性的合作组织,进行专业化、区域化生产。这为日本农产品形成区域特色、专业特色、品牌特色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为农民全面参与市场竞争、取得市场份额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农协的权威来自于对农户与消费者开展优质、完善、全方位服务。
(
)日本农协的内部运行机制
    
农协是农民的农业综合性服务组织,采用的是理事会领导体制,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皆有参加农协的农产选举产生;农协亦是一个经济实体,内部运行管理基本是采用公司的运行方式。农协成立之初可由协会成员出资,作为开始的运营资金,但不论出资多少,只能一人一票。农协为农服务进行农产品交易只收大约3%的手续费。农协财务出现赤字不需成员负担,农协自身的活动经费主要靠金融和其他业务的开展。政府对协会的业务给予大力支持,对农协兴办的各类企业、事业给予财政扶持。如农协搞农业设施建设财政支持50%,农协的税收比一般的公司低5%左右。
(
)日本农协运行过程中的主要经验
    1
.农协的社会化服务与家庭经营相结合,架起农户小规模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之间的重要通道,形成农民联结市场的桥梁和纽带。
    2
.农协作为农业科研和推广的一个层次,成为农业科技网络的一部分。
    3
.农协作为日本发展设施农业的四大支柱之一,成为日本农业发展的基本载体。
(
)日本农协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少数地区的农协资产质量较差,维持自身正常运行有一定的困难,需要县农协中央会协助调度;有的农协经营功能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有所减弱;有个别农协机构行政化,养人过多,农民负担较重。因此日本农协也在酝酿进一步合并与改革,以便提高其服务和运营的效率,更好地发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功能。
二、几点认识和建议
    
通过考察,我们对日本的农协组织与日本政府扶持农业的一些做法有了初步的了解。日本政府的一些支农政策及农协组织在生产经营及相关服务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对我们完善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农产品流通、加工设施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有着一定的借鉴作用。
(
)借鉴日本农协的经验,完善和发展我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借鉴日本农协经验发展我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可能性。日本的农业与我国比较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小规模生产,面向大市场。日本农户的生产规模全国平均为22亩农用地,我国农户的生产规模平均不到10亩地;日本实行的是家庭经营与农协的社会化服务相结合,我国实行的是家庭经营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解放初期的互助组、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到人民公社——最终由于偏离基本国情而失去了农民自己组织的含义。近十多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日益深入,市场农业的悄然兴起,在农副产品的商品生产、贩买贩卖、运销经营、信息服务活动中,产生了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与专业协会。它们立足农村,面向市场,服务农民,自觉地延伸了农业产业链。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联系外界、沟通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民走向市场的现实选择和有效组织形式,标志着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方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新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要具有更强的生命力,有更大的发展,可借鉴日本农协的一些做法,根据我国的实际进一步加以完善。一要积极引导兴办合作经济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和知识普及,积极引导,增强广大干群参与合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自愿办社的原则,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以专业农户为主体,发展合作组织,力戒强迫命令拉郎配。一切活动由农民自主进行,即农民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主选择领导人,经营有规模、产品有销路、合作有章程、生产有基础。三要制定扶持政策。如从信贷、税收和财政方面对合作社以必要扶持,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牵头的开发项目优先立项等。四要坚持为农民服务的宗旨,对内为其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
    
多种形式的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追求其成员利益的最大化。建成与农户利益均占,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围绕生产,实行统一供给、统一指导、统一宣传、统一服务、统一品牌销售的产、加、销联合战略,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经营活动。增加经济效益,让会员得到实惠,并共同分享,经营销售环节产生的附加利益。联手开发农业名品,促进生产、加工、流通的协调发民展五要加强规范,依法管理。制定法律,制度,明确合作经济组织真正的法人地位,使合作社的发展及时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 在世行灌溉农业二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尤其要借鉴日本农协的经验,办好农民用水者协会。长期以来,我国农田水利灌溉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维修,都是由政府包揽的,农民按国家规定承担一次性投劳义务后,分享工程带来的利益。因而,在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中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十分严重。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工程年久失修,导致灌溉效益下降,农民负担旦趋加重。为了克服弊端,逐步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适应,长期发挥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效应,要按国家和世行的要求,进行了建设经济自立的灌排区(SIDD)试点工作。
    
SIDD试点区,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支渠以下各级灌溉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并负责从供水公司购水以满足本协会成员的用水要求。它是一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经济上自我维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非盈利的经济实体。要把这样一个组织真正办成项目区农民自己的协会,可借鉴日本农协及一些省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经验。一是科学界定产权,真正独立。要通过法定程序和手续,将灌区的财产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移交给农民用水者协会,使之成为自我经营、自我服务的实体。用水者依照运行管理的章程实施管理,按经济规律来规范用水行为。这样既能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也相应减少地方和农民对政府投资的依赖。其次,坚持协会的民主性。在政府指导下,协会管理与服务人员民主选举。使用水区农。民真正履行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再次,要规范运作。坚持市场取向,兼顾各方利益,合理确定用水收费标准。坚持依法治水,统一管护,强化为民服务。增加管理的透明度和服务的公开程度。使人会农户出于对农田灌溉效益和自身经济负担的考虑,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减少不必要的投资、投劳和支出、管护费用,最终达到减轻农民负担和增产、增收的目的。 
(
)加强农业科技工作,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
    
日本把农业科技工作当作一项公益型的社会事业,它的农业科技体制是政府一包到底的体制,科研、推广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科技人员不仅不需要为科研;推广的经费发愁,更不需要为自己的报酬担心,所需考虑的是一心一意做好本职工作,如何尽自己最大努力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如何尽自己最大努力使政府确定推广的科技成果尽快地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 
    
近年来,我国对科技兴农工作是生重视的,投入也不少。采取了不少积极措施来加速农业科研人才培养,科研机构也注重实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等等,但目前存在着如何尽快地把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到农民生产实践中去,加快农民致富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体制、机制问题。一是研究开发与实际结合不紧、县以上科技人员对成果的应用推广缺少紧迫感,认为与自身关系不大;二是乡镇农业科技队伍专业人员少,非专业人员安置过多,而且专业人员基本待遇难落实。不少人员忙于经营,挣工资苦饭吃,没有足够的精力从事技术推广工作。要改变这种状况,首要的是增加县以上科研机构研究经费,并把科研成果推广应用与人员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其次,要精简非专业人员,使乡镇科技人员都能名副其实,建设好一支基本的为农服务队伍;第三,要落实县乡科技人员的基本待遇,调动积极性,着力做好村一级的科技推广工作。培植一大批种植和养殖大户,使之成为示范的标兵和带头人。 
(
)加强农产品流通、加工设施建设,促进产品消化和价值的实现。 
    
日本政府在农业开发中注重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农产品市场和仓储与流通设施的建设。全国各大中城市建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村各地普遍建立了以农协为主的农产品集中、遴选、包装和运输的设施,疏通了农产品流通渠道七十年代以来,在一村一品运动中,许多乡村都建立了以当地主产品为对象的农产品加工设施,对于促进农产品消化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借鉴日本经验,我们要在搞活农产品流通上下工夫,要以尽快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为目标,加强市场设施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初级市场。要进一步培育农民自己的流通组织,放手发展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农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要完善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健全市场法规,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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