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随着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不断推进,各项监督管理制度也在逐渐完善,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践中,及时总结项目建设中的一些经验作法,进一步提升农发管理水平,是县级农发部门非常关注和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办以加强和完善工程招投标为切入点,着力强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工程进度得到加快,工程质量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下面,结合我县实施工程招投标工作实际,就如何完善招投标工作机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谈几点看法。
一、我县在实施项目招投标的主要做法
(一)做细施工规划,合理划分标段
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的一项措施。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是影响工程量变更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的规划和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要求较高,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分布的特点是小而散,要想达到高准确度非常难,因此实际工作中必须要耐心细致的搞好规划和设计,要保证准确率达到95%以上。
施工标段的划分看起来是个小事,也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常常被我们所轻视,但通过多年的实践,认为标段的划分对工程的施工有较大影响。标段划分过小,单个标段的造价就少,单个标段的总体费用就少,利润就更少,但一个工程的有关费用在一定规模内是相差无几的,如一个二十万元的工程和一个一百万元的工程在标书制作及聘请施工技术人员上的费用是差不多的,但费用和利润后者是前者的五倍之多。不难看出,如果划分的标段过小,施工单位就会无利可图,也就不会花钱请高质量的技术员了,没有过硬的技术人员,工程质量的保证就会是个问题,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也必然会造成施工单位的偷工减料。根据近年来的实践,认为在标段划分上要遵循以下原则比较好:一是公开招标的标段工程造价在80万~100万元之间较合适,最少的不能少于50万元。标段大了施工企业难以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小了没有足够的资金聘请技术人员。二是标段按村级界线、流域界线划分较好,以施工方便为准。标段划分的总的原则是“资金规模适中,工程相对集中”。
(二)依法成立招标人,完善具体招标方案
1、依法成立项目招标人。根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特点,依法成立以县级农发办为主的招标人。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能力的经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可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若无此能力或增加透明度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2、制定实施招投标的必备条件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在招标前,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一是招标人已依法成立;二是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农业综合开发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三是工程设计及预算已获上级农发部门批准;四是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如临时用地等工作已经落实;五是开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具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条件。
3、科学拟定工程招标方案
招标方案的拟定主要是招标形式、招标时间、评标方法的确定。招标形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一般3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30万元以下可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招标时间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发布需7天,从发布招标文件到提交投标文件需20天,开标后公示期为7天,其他方式招标的从发布文件到开标需7天。评标方法发展到现在方法较多,根据湘建建[2007]102号文件中的规定有综合评标法、最低价中标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而大类下还分若干小类,面对众多的评审方法,我们选择了适合于农发项目建设特点的评审方法,我们用过的方法有综合评分法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而综合评分法又分别采用了有标底和无标底综合评分法,根据使用情况来看,用无标底综合评分法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较好。
招标方案选定后,将工程的招标方案、标段划分、招标规模、招标程序及时间安排上报市级农发办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即进入正式招标程序。
(三)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在招投标具体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行,增强 操作透明度,从发布招标公告,审查资质文件,审核投标书,招标人召开评标会到中标,都严格按照投标程序执行。具体过程为:
1、划分标段及进行标段预算。在计划获得批复后,就着手进行工程标段划分,在划分标段时,要充分考虑区域布局。
2、制定招标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在合理划分标段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招标方案,并向上级农发主管部门报批。方案批准后,由代理招标机构编制招标,并报县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3、施工预算报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评审后,再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4、严格进行资格预审。公告期满后,方可进行投标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进入下一程序,参与招投标
5、投标、开标、评标。整个招投标过程都在县监察局、县招标办、县政府采购办有关部门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招标文件制定好后由县监察局审核并认可;评委直接从专家人才库电脑中临时点击产生;对招标人提交的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和身份证原件在会上公开逐项审查并由现场监督员审核签字。会场上公开评标定标办法。当众拆封投标人的投标书,并宣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级、保修承诺、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单位的预算造价,当场计算出投标标底。
6、定标,签订承包合同。根据评委评分结果,结合投标资料,现场确立中标人,并在显眼位置公示开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与中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二、项目招投标工作成效
通过近几年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明确了工作责任,规范了项目管理
招投标制度的实行消除了以往施工队伍确定过程中的“长官意志”,减少了“人情”因素,防止了“暗箱操作”,通过招投标和签订项目合同,农发机构和施工单位都明确了各自责任。
(二)降低了工程造价,节约了项目投资
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报价,这样有利于那些通过先进技术,实行科学管理而降低成本的投标人发挥其在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提高投资效益。如2007年石门县秀坪项目的肖家提灌站及渠系工程、和平提灌站及渠系工程、总堆提灌站及渠系工程3个标段工程进行招标,工程总预算为336.59万元,三个标段中标价节约造价14.52万元,降低4.3%。
(三)廉洁了干部队伍,杜绝了人情工程。通过招投标,项目建设管理逐步达到了规范管理的要求,真正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杜绝了“关系工程”、“人情工程”,有效地从源头上控制了腐败,从而维护了农发干部队伍的形象。多年来,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经过严格的审计,没有出现一起违纪行为,资金投放合规,项目管理规范,得到了审计部门较高的评价。
(四)优化了施工单位,提升了工程质量。通过招投标,一批资质较高、实力雄厚的施工企业参与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来,从而保证了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技术力量配备到位,现场施工管理规范,使工程建设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和提升。
三、实施招投标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一)树立规范管理理念,逐步规范管理程序。
我县从1998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建设开始,就逐步着手引导项目建设向规范化管理迈进。在当时的条件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还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只好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为了确保项目管理规范有序,我办与县水利局、财政局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招投标工作小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项目工程进行发标、评标(当时实行有标底招标)。先后共有来自市县两级的40多家建筑单位参加了本项目的招投标。企业中标价比标底下降了约4%左右,降低工程造价近百万元。到了2002年,经过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我们又摸索出无标底招标的办法,使招标过程更进一步规范,有效地遏制了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消极因素。在2007年,我们在项目建设进一步树立规范管理理念,提出了项目管理规范年工作目标,使项目管理特别是招投标管理上升到一个新台阶。在招投标运作模式上,我们由过去的自主招标改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代理招标公司实施招投标,从程序上隔断了业主与建设方的利益关系,从而有效地规避了人为因素,彻底杜绝了人情标、关系标的产生。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保障招投标制的实施
石门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多年来的不断推行和完善招投标制的探索实践,从开始的“领导说了算”到走议标程序,再到实行规范的招投标制,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是农发项目管理的有力保障。
(三)抓好施工管理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施工队伍追求的是利润,因此再好的公司也可能存在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偷工减料的行为发生,因此抓好招标后的施工环节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
中标人中标后,要注重抓好施工合同管理环节。投标人中标后,即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企业施工能力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或发现有分包、转包现象,责令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将中止承包合同,并取消次年的投标报名资格,从而防止了“一流企业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人员施工”及“豆腐渣工程”的发生,促进了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向“档次更高,质量更优,效果更好”的新目标迈进。
实践证明,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是提升农发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我们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招投标管理与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的管理水平。